今年以来,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庆隆镇冬笋村综合治理专干杨林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7年,杨林利用负责庆隆镇冬笋村应急安装水管工程项目的便利,采取虚开原材料购买发票的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0.35万元并据为己有。2020年9月,杨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退回村集体账户。
华兴镇团林村综合服务专干范碧先、原村务专干陈刚群不正确履职问题。2014年11月、2015年2月,团林村时任村委会主任彭某某先后两次安排陈刚群从集体资金中借款共计220万元给其经营的企业,并要求范碧先做账处理。陈刚群、范碧先明知上述借款未履行集体决策和镇级审核等手续,不符合农村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仍进行支出和做账。2020年10月,陈刚群、范碧先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彭某某已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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